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告知书
(2023年修订)
附件1:
低压(居民、非居民、160kW及以下小微企业)
用电报装业务告知书
尊敬的用电客户:
您好!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全面推行“互联网+”服务,除实体营业厅外,还为您提供微信公众号“桂东电力966068” 和桂东电力网上营业厅(http://www.pencilpushersink.com)等服务渠道。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说明:
一、业务流程
用电申请
↓
装表接电
二、报装所需材料
(一)用电主体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
三、报装时限
用电报装当日办结。从受理之日起至接火送电止,居民接电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一般低压用户、小微企业接电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说明:桂东电力对居民、一般低压非居民用户、用电报装容量为160kW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实现“三零”服务。根据国家工信部对小微企业的定义, 小微企业指以工商注册的名称申请用电的非个人、 非国有企业、 非政府机构、 非事业单位、 非公益组织等客户。
受理用电报装申请后,我们将与您确认实际用电需求,如现场满足接电条件,将在规定时间为您施工装表。如现场不满足接电条件,我们将向您说明原因,希望您能理解。
若您办理的用电项目民生项目或扶贫项目(含贫困户用电)的,请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们将优先做好供电服务工作。
四、材料补充说明
(一)用户身份证明材料仅需一种,以下范围资料均属有效身份证明:
1.个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其中之一)。
2.公司、企业: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之一)。
3.社会团体:《社团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之一)。
4.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上级单位(组建单位、主管单位等)证明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照、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之一)。
(二)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仅需一种,以下范围资料均属有效证明:
1.《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其中之一)。
2.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提供的租赁《租用房屋凭证》、房产交易办证回执。
3.含有明确房屋产权判词的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4.政府出具的可供电证明。
5.其中非政府规划范围内的城乡自建房报装若无物业权属证明的,可签订《承诺书》代替物业权属证明。
注:若非本人办理业务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个人身份证明)。若需要电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五、投资界面(若公司投资策略有调整,执行调整后标准)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客户实施投资延伸
1.所有低压零散居民、一般非居民客户。
2. 取得客户建筑区划红线相关证明的,报装容量在160kW及以下的小微企业。
3.低压移表客户。
(二)以下客户投资界面不延伸
1.未能提供建筑区划红线证明材料的客户(其中: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自建房客户,由镇街及以上政府部门确认具有物业权属证明权限的有效证明文书或可供电证明, 可代替客户建筑区划红线证明。非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自建房居民生活用电客户, 签订的《承诺书》可代替客户建筑区划红线证明)。
2.资产未移交的配变供电区域内的客户。
(三)投资界面标准
1.对实施延伸的客户,以表箱内的低压出线开关为投资分界点 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含表箱、计量装置和表后开关),客户预留安装位置。表后线由客户自行实施。
2.对不符合延伸的客户,低压线路(含电杆、 横担、 线夹、 瓷瓶等)由客户负责出资实施安装,计量表箱(进线、出线开关)、电能表、互感器由供电企业负责出资并安装。
投资界面延伸以客户自愿为原则实施,客户有协调解决新增变压器定点及新建线路走廊的义务。对无意愿执行上述投资界面标准且提交《自愿投资用地红线外接电工程声明》的客户,客户可自行选择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完成接电工程建设。
六、温馨提示
1.在整个报装过程中,供电企业不会向客户收取任何非物价部门规定的其他费用。
2.关注“桂东电力966068”微信服务号或登录http://966068.cn桂东电力网上营业厅成为注册用户,可随时随地办理用电业务、获取电力资讯。
3.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66068,能源监管热线:12398。
桂东电力
附件2:
高压用电报装业务告知书
尊敬的用电客户:
您好!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全面推行“互联网+”服务,除实体营业厅外,还为您提供微信公众号“桂东电力966068” 和桂东电力网上营业厅(http://www.pencilpushersink.com)等服务渠道。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说明:
一、业务流程
用电申请
↓
现场勘查及供电方案答复
↓
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
二、报装所需材料
(一)用电主体有效身份证明。
(二)用电地址的物业权属证明。
(三)用电工程项目批文。
三、业务办理时限
用电报装当日办结。现场勘察及答复供电方案,单电源不超过6个工作日,双电源不超过19个工作日;组织竣工检验并装表接电不超过6个工作日(其中竣工检验、装表接电分别不超过3、3个工作日)。
受理用电报装咨询申请后,我们将与您确认实际用电需求,如现场满足接电条件,将在规定时间为您施工装表。如现场不满足接电条件,我们将向您说明原因,希望您能理解。
若您办理的用电项目属国家、自治区重大项目、民生项目、或扶贫项目(含贫困户用电)的,请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们将优先做好供电服务工作。
四、材料补充说明
(一)用户身份证明材料仅需一种,以下范围资料均属有效身份证明:
1.个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其中之一)。
2.公司、企业: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之一)。
3.社会团体:《社团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之一)。
4.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上级单位(组建单位、主管单位等)证明文件;政府、行业 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照、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之一)。
(二)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仅需一种,以下范围资料均属有效证明:
1.《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其中之一)。
2.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提供的租赁《租用房屋凭证》、房产交易办证回执。
3.含有明确房屋产权判词的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4.政府出具的可供电证明。
(三)用电工程项目批文仅需一种,以下范围资料均属有效材料:
政府认可的项目立项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文件等。
注:若非本人办理业务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个人身份证明)。若需要电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五、业扩费用
根据广西物价局相关文件要求: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降低高可靠性费用的通知》(桂价格〔2018〕9号)文件要求,2018年1月1日起,由供电企业建设的,按原标准70%执行;用户自行建设的,按原标准50%执行。
在整个报装过程中,供电企业不会向客户收取任何非物价部门规定的其他费用。
六、投资界面(若公司投资策略有调整,执行调整后标准)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客户实施投资界面延伸
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取得建筑区划红线相关证明的 10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中、高压新装、增容客户。
(二)以下客户业扩工程投资界面不延伸
1.未能提供建筑区划红线证明材料的客户。
2.与土地储备直接相关项目永久性、临时性用电客户。
3.为提高供电可靠性要求多电源供电,但不符合《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T 29328—2018)重要电力客户界定标准的客户,除必须满足基本供电条件的线路外,其余供电线路不予延伸。
(三)中、高压客户投资界面标准
1.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电企业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线路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电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电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
2.对于采用电缆线路供电的中、高压客户,以客户线路接入公用环网柜的连接点(电缆终端头)为投资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电力线缆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电力管廊(沟)由政府投资建设,分界点负荷侧设施(含电缆终端头)由客户投资建设。
3.对于采用架空线路供电的中、高压客户,以客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第一基杆塔为分界点(分界点设置开关),分界点电源侧设施由电网公司投资(含杆塔和开关),分界点负荷侧设施由客户投资建设。
(四)计量装置投资界面
1.中、高压计量装置包括计量互感器、电能表、计量自动化终端(包括负荷管理终端、配变监测计量终端、厂站终端)、集抄用集中器、采集器等设备原则上均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含中、 高压客户采取分类计量的低压计量互感器、杆上成套计量装置),客户负责预留接线和安装位置。
2.客户出资建设的计量柜、计量互感器及附件,须经供电企业校验合格后予以安装、加封并由供电企业运行管理。若设备出现故障不能继续使用,由产权方负责更换。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事故原因各自承担责任。客户销户时,此类计量装置应交还客户。
3.属房地产开发商统一建设的居住区(包含政府迁改、移民、棚户区改造集中小区)客户,供电企业答复供电方案时明确要求客户预留表箱及计量装置安装位置、安装尺寸及后续维护空间的标准。客户委托的设计单位需在图纸上予以明确。
投资界面延伸以客户自愿为原则实施,客户有协调解决新建线路走廊的义务。对无意愿执行上述第(一)至(四)点投资界面标准且提交书面声明的客户,客户可自行选择设计、施工单位完成配套工程建设。
七、10千伏客户工程设计图纸审查
推行客户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实行设计免审查。
八、其它
(一)客户针对产权分界点负荷侧受电工程有自主选择设计、施工(试验)及设备供应单位的权利,相关设计、施工(试验)及设备供应单位的查询:
1.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名单可登陆http://www.mohurd.gov.cn或http://www.gxzjt.gov.cn网站查询。
2.承装(修、试)企业名单可登陆南方电监局网站http://nfj.nea.gov.cn查询。
3.通过国家3C认证的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以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还可登陆国家电力信息网www.sp.com.cn、中国工业电器网www.cnelc.com、中国电气设备网 www.dqsbw.com等网站查询。
(二)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规定,凡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企业,必须持有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三)负责客户受电工程交接试验的施工企业,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四)根据《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Z 29328-2012)要求,重要电力客户需按供电负荷类别,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
(五)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调整,电网公司有权对业扩工程投资界面标准进行调整。
九、友温馨提示
1.在整个报装过程中,供电企业不会向客户收取任何非物价部门规定的其他费用。
2.关注“桂东电力966068”微信服务号或登录http://966068.cn桂东电力网上营业厅成为注册用户,可随时随地办理用电业务、获取电力资讯。
3.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66068,能源监管热线:12398.
桂东电力
附件3:
其他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
尊敬的用电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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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扩报装业务流程及所需材料
序号 |
业务类别 |
业务流程 |
流程时限 |
报装所需材料 |
1 |
统建小区申请新装用电 |
客户申请→现场勘查及答复供电方案→竣工检验及装表接电。 |
受理后,6个工作日完成现场勘察并答复供电方案(双电源19个工作日),6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检验并装表接电(其中竣工检验、装表接电分别不超过3、3个工作日)
|
1.开发商或小区建设单位有效身份证明;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政府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楼盘户型和户型户数、总面积概况统计表; 4.户主清单(盖公章确认的纸质文件和Excel电子文档),包括户主姓名(未销售的物业以开发商或建设单位的名义)、房号(XX区XX栋X单元XX层XX号)、联系电话;对已销售的,物业还应提供户主有效身份证明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复印件 |
2 |
自然人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并网(220/380V) |
客户申请→现场勘查及答复接入系统方案→并网竣工检验及装表接电。 |
受理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查,客户申请竣工检验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检验,竣工检验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 |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项目拟建设地点的物业产权证明文件。如用电客户已装表接电,且由产权人本人申请在原址办理分布式光伏接入业务的,不需重复提供物业产权证明材料;如项目位于共有产权区域,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 |
3 |
非自然人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并网(220/380V) |
客户申请→现场勘查及答复接入系统方案→并网竣工检验及装表接电。 |
受理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查,正式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客户申请竣工检验后3个工作日内完竣工检验,竣工检验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 |
1.项目业主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项目拟建设地点物业产权证明文件、土地证明等文件。如用电客户已装表接电,且由产权人本人申请在原址办理分布式光伏接入业务的,不需重复提供物业产权证明材料; 3.如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还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导致供电营业范围调整的,还需提供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
4 |
非自然人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并网(10kV) |
客户申请→现场勘查及答复接入系统方案→并网竣工检验及装表接电 |
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查,正式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后8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客户申请竣工检验后5个工作日内完竣工检验,竣工检验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 |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申请表; 2.项目业主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项目拟建设地点物业权属证明材料; 4.如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还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导致供电营业范围调整的,还需提供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除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外,装机容量 6MW及以上的,须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 |
5 |
自用充电桩报装用电 |
用电报装→现场勘查→装表接电。 |
按照低压居民、非居民时限完成。 |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2.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 3.物业同意报装证明(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 |
6 |
公用充电桩报装用电 |
用电报装→现场勘查及答复供电方案→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 |
按照低压居民、非居民时限完成。 |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2.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 3.产权人同意建设公用充电设施的证明; 4.物业同意报装证明(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 |
7 |
更名或过户 |
客户申请→原用户结清电费→签订供用电合同。 |
受理后用户结清电费后1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1.新用户有效身份证明。 2.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 3. 如需办理银行代扣电费,提供新用户银行账号。 4.若非本人办理业务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个人身份证明)。若需要电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
8 |
改变用电类别 |
客户申请→现场勘查及签订供用电合同。 |
1.低压居民类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查并签订合同。 2.低压非居民类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查并签订合同。 3.高压类受理申请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查并签订合同。 |
用户有效身份证明。 |
9 |
暂停、减容 |
客户申请→现场勘查并对暂停、减容设备现场加封。 |
高压类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查并对暂停设备加封。 |
用户有效身份证明。
|
10 |
移表 |
客户申请→现场勘查及移表。 |
1.居民类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和移表。 2.非居民类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和移表。 |
用户有效身份证明。 |
11 |
销户 |
客户申请→现场勘查及拆表→结清电费。 |
1.低压客户申请后3个工作内现场勘查并拆表;客户结清电费后当日完成销户。 2.高压客户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现场勘查并停电拆表;客户结清电费后当日完成销户。 |
用户有效身份证明。 |
12 |
校验电表 |
客户申请→客户选择有检定资质的第三方检定机构或供电企业校验→获取校验结果或换表。 |
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校验 |
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 |
13 |
更改缴费账户 |
客户申请→更改账户。 |
当日完成更改。 |
1. 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 2. 新的缴费账户。 |
二、材料补充说明
(一)用户身份证明材料仅需一种,以下范围资料均属有效身份证明:
1.个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其中之一)。
2.公司、企业: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之一)。
3.社会团体:《社团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之一)。
4.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上级单位(组建单位、主管单位等)证明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照、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之一)。
(二)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仅需一种,以下范围资料均属有效证明:
1.《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其中之一)。
2.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提供的租赁《租用房屋凭证》、房产交易办证回执。
3.含有明确房屋产权判词的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4.政府出具的可供电证明。
5.其中非政府规划范围内的城乡自建房报装若无物业权属证明的,可签订《承诺书》代替物业权属证明。
(三)用电工程项目批文仅需一种,以下范围资料均属有效材料:
政府认可的项目立项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文件等。
三、业扩费用
根据广西物价局相关文件要求: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降低高可靠性费用的通知》(桂价格〔2018〕9号)文件要求,2018年1月1日起,由供电企业建设的,按原标准70%执行;用户自行建设的,按原标准50%执行。
在整个报装过程中,供电企业不会向客户收取任何非物价部门规定的其他费用。
四、投资界面(若公司投资策略有调整,执行调整后标准)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客户实施投资延伸
1.所有低压零散居民、一般非居民客户。
2. 取得客户建筑区划红线相关证明的,报装容量在160kW及以下的小微企业。
3.低压移表客户。
4.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取得建筑区划红线相关证明的 10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中、高压新装、增容客户。
(二)属以下情况的客户不予业扩延伸
(1)未能提供建筑区划红线证明材料的客户。
(2)与土地储备直接相关的项目的永久性、 临时性用电客户。
(3)资产未移交的配变供电区域内的客户不予以延伸。
(4)为提高供电可靠性要求多电源供电,但不符合《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T 29328—2018)重要电力客户界定标准的客户,除必须满足基本供电条件的线路外,其余供电线路不予延伸。
(三)投资界面标准
1.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电企业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 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线路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 由供电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电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
2.对于电缆线路供电的中、高压客户,以客户线路接入公用环网柜的连接点(电缆终端头)为投资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电力线缆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电力管廊(沟)由政府投资建设,分界点负荷侧设施(含电缆终端头)由客户投资建设。
3.对于采用架空线路供电的中、高压客户,以客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第一基杆塔为分界点(分界点设置开关),分界点电源侧设施由电网公司投资(含杆塔和开关),分界点负荷侧设施由客户投资建设。
4.以380/220V电压等级供电客户(含居民和非居民客户),以低压计量装置为投资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含表箱、计量装置和表后开关),表后线由客户自行实施。
(四)计量装置投资界面
1.中、高压计量装置包括计量互感器、电能表、计量自动化终端(包括负荷管理终端、配变监测计量终端、厂站终端)、集抄用集中器、采集器等设备原则上均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含中、高压客户采取分类计量的低压计量互感器、杆上成套计量装置),客户负责预留接线和安装位置。
2.客户出资建设的计量柜、计量互感器及附件,须经供电企业校验合格后予以安装、加封并由供电企业运行管理。若设备出现故障不能继续使用,由产权方负责更换。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事故原因各自承担责任。客户销户时,此类计量装置应交还客户。
3.低压零散报装客户的计量装置(含表箱、电能表、互感器和开关)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由客户预留安装位置。
4.属房地产开发商统一建设的居住区(包含政府迁改、移民、棚户区改造集中小区)客户,供电企业答复供电方案时明确要求客户预留表箱及计量装置安装位置、安装尺寸及后续维护空间的标准。客户委托的设计单位需在设计图纸上予以明确。
投资界面延伸以客户自愿为原则,客户有协调解决新增变压器定点及新建线路走廊的义务。对不愿采用上述第三至四点投资界面标准且提交书面声明的客户,客户可自行选择设计、 施工单位完成配套工程建设。
五、10千伏客户工程设计图纸审查
推行客户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实行设计免审查。
六、其他
(一)客户对自行投资建设的产权分界点负荷侧受电工程,有自主选择具备资质的设计、施工(试验)及设备供应单位的权利,相关设计、施工(试验)及设备供应单位的查询:
1.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名单可登陆http://www.mohurd.gov.cn或http://www.gxzjt.gov.cn网站查询。
2.承装(修、试)企业名单可登陆南方电监局网站http://nfj.nea.gov.cn查询。
3.通过国家3C认证的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以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还可登陆国家电力信息网www.sp.com.cn、中国工业电器网www.cnelc.com、中国电气设备网 www.dqsbw.com等网站查询。
(二)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规定,凡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企业,必须持有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三)负责客户受电工程交接试验的施工企业,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四)根据《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Z 29328-2012)要求,重要电力客户需按供电负荷类别,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
(五)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调整,电网公司有权对业扩工程投资界面标准进行调整。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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